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401

各教学院:
5月19日,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和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狠抓政策落实和工作推动;要下大力气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针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把中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视关怀转化为各地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具体做法和实际行动;要提升就业能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用改革的办法搭建更优的就业平台,用市场的力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引导大学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措施包括:
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
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扩大影响力和公信力。
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同时鼓励培育创客文化,鼓励指导学生将创意变为现实产品,服务社会。
各教学院请即时将此次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出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生。并切实采取措施在国家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指导,拓宽就业岗位信息,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公平等方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