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教师教学档案相关材料上交时间安排及其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412

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教案(含实验教案)、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执行进度与教学实施情况教师自查登记表》(简称《教师自查登记表》)等材料的制定,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教学质量检查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对象;听课评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务处正在逐步推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为了充分发挥二级院(系)在教学管理中的主动性,根据往年教务处下发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方案》,并结合必威betway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相关材料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师教学档案相关材料上交时间安排

材料

上交时间安排

材料统计时间

1.授课计划

1教学周周四前(220日)交给专业负责人审核;

专业负责人于2教学周周四前(227日)汇总到教学办打印。

2教学周周四

227日)

2.多媒体课件

6教学周周四前(327日)交前6周或4份完整的多媒体课件给专业负责人检查;

专业负责人于7教学周周四前(403日)汇总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检查评估表》和《多媒体教学检查统计表》到教学办,并及时反馈问题到任课教师。

7教学周周四

403日)

3.教案

(含独立实验课教案)

10教学周周四前(424日)交完整教案、教学大纲和《教师自查登记表》到专业负责人检查;专业负责人于11教学周周三前(430日)汇总到教学办。

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为“以2学时为1单位进行编写,进度需与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11教学周周三

430日)

4.教学大纲

5.《教师自查登记表》

6.《听课表》

12教学周周四前(508日)直接汇总到教学办。

本次听课要求:集中听课评课至少1次,听课总次数不少于2次(1次课不少于1学时)。

12教学周周四

508日)

二、奖惩措施

1.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教案(含独立实验课教案)、教学大纲、《教师自查登记表》未按时上交,每份材料扣2学时延迟1周仍未交,每份材料2学时。

2.缺少集中听课表扣2学时(被听课教师除外);听课总次数少于规定次数,每少1次,扣1学时。(说明:两种扣除方案同时有效,如未交听课表(要求听课总数为2次),则共扣4学时集中听课2学时+缺少次数2学时;交了2次听课表,但缺少集中听课表,扣除集中听课的2学时。)

3.超出规定听课总次数,每多1次,奖励1学时,总奖励学时数不多于10学时。

4.以上相关资料全部按时上交,且全部基本合格,奖励2学时。

5.上述材料因为教师没有按时保质完成,并由此被认定为教学事故的,另按学校、院(系)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化生学院教学委员会

201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