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选修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415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继续实行网上选课。为做好此次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学校选课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课。

一、本学期参加选课的学生范围

2011本科生及2012、2013级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安排

2011、2012级学生:6月13日(星期五)9:00 至6月14日(星期六)17:00

2013级学生: 6月16日(星期一)9:00 至6月17日(星期二)17:00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上网选课。

三、选课方式及方法

详见《必威betway官方网站登录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手册》(以下简称《选课手册》)。

我校将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设网络通识选修课——尔雅通识课。本学期共引进10门课程:《中国古典小说巅峰——四大名著》、《口才艺术与社交礼仪》、《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魅力科学》、《考古发现与探索》、《当代中国社会问题透析》、 《中华诗词之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本次通识选修课网络课程面向全校各年级学生开放。学生选课前可直接进入或在百度搜索“尔雅通识课”进入课程页面,查询相关课程介绍,并可进行试听。通识选修课网络课程选课方式与普通通识选修课一样,选课后学生课程学习采取网上修读的方式。

四、修读方式与修读时间

1.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内常规通识选修课开课时间是1-15周;

2. 部分课程通过“虚拟第三学期”于2014年暑假期间修读:

(1)尔雅通识选修课:修读时间为7月1日-9月1日,考试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4日,考虑到部分学生暑期上网不方便,考试期间仍然可以正常修读。

(2)艺术类体验课程:暑期开设的艺术类课程共五门,课程分别为《中国传统图案艺术体验》、《中国传统建筑文化认知与体验》、《数码摄影》(两个班)、《中国之世界文化遗产认识》、《色彩体验与认知》,学分均为2学分,课时数为30,授课形式为集中授课,各课程班级人数编制定额为30人。本次课程安排考察路线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全部行程为期1周,具体时间为7月2日至7月8日,主要考察镇远古镇、西江千户苗寨、肇兴侗寨、堂安侗寨四个具有浓郁少数民族特色的地区。授课形式为集中授课,课程考核一般以专题研究报告为主。课程教学期间所涉及到差旅费用参照艺术学院专业写生及考察标准由学生自理,全程费用暂定为1360元。含全程交通、住宿、门票及相应餐费,现接受全校学生预报名(报名咨询电话:87943652,联系人:艺术学院教学办曹老师),待系统开放后进入网上选课。

    五、选课机房安排

为保证没有电脑的学生能正常选课,现提供以下机房,供选课使用:

日期

时间

机房名

 6月13日(周五)

中午12:20-13:40

实验楼4栋1、2、5、7号机房

 6月14日(周六)

中午12:20-13:40

实验楼4栋1、2、5、7号机房

 6月16日(周一)

中午12:20-13:40

实验楼4栋1、2、5、7号机房

 6月17日(周二)

中午12:20-13:40

实验楼4栋1、2、5、7号机房

六、其它

1.本次网上选课的用户名(即学号)及密码沿用上学期网上评教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密码如有丢失,可通过学院教学秘书查知。

2.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或学生辅导员依据《选课手册》对参加选课的学生进行选课前的指导,要提醒学生对选课持从容的心态。目前我校所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实行滚动开课,可在任一学期选修。

3.选课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选课手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网上进行自主选课。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进行选课及退选操作。

4.根据新修订的《必威betway官方网站登录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院教[2009]72号),学生就读期间必须修满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总数为:本科生须修满10个学分,专科生须修满8个学分。此外,选课的学生必须按《选课手册》上的选课原则和选课要求在各系列课程中进行选课(具体要求见《选课手册》)。

5.学校为学生选课提供的电脑均只能用于学生选课,严禁操作其它无关页面。

6.2015届毕业生为避免课程修读与实习相冲突,请尽量选择尔雅通识选修课修读。

7.6月19日为改补选阶段。如选课人数未达到开班人次要求,教务处会在6月18日通知该课程取消开课或更改原定的上课教室,并组织改选工作。

8.6月24日公布选课的最终结果。届时,教务处会将《通识选修课安排(定稿)》下发到各学院,同时会将最终的选课名单下发到各开课学院转交给任课教师。学生可在选课期间同时查询选课情况,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信息以6月24日公布的为准。

 

 

 教 务 处

                                         2014年6月10